这份文件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年12月发布,并于2025年2月1日正式施行,它是在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经历了多年高速发展后,为了规范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出台的一部里程碑式的监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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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将从多个维度为您全面解析这份《办法》。
核心目标与出台背景
核心目标:
- 规范经营行为: 明确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经营规则,遏制“乱象”。
- 防范金融风险: 防范因互联网技术特性(如跨地域、虚拟性)带来的新型风险。
- 保护消费者权益: 解决互联网保险中存在的销售误导、理赔难、信息安全等问题。
-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引导行业从“野蛮生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鼓励创新与合规并重。
出台背景:
- 市场规模庞大: 互联网保费规模从最初的几亿元增长至数千亿元,已成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
- 问题频发: 销售过程中存在“噱头”宣传、夸大收益、隐瞒免责条款;产品同质化严重;部分机构利用技术优势进行不公平竞争;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等。
- 监管滞后: 原有的监管规定难以完全适应互联网保险的新模式、新业态,亟需一套系统性的、现代化的监管框架。
适用范围与核心定义
《办法》首先界定了它“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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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保险业务: 指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提供保险服务的业务。
- 保险机构: 指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如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
- 关键点: 不是所有在网上卖保险都算“互联网保险业务”,如果保险机构通过自己的官方网站、官方APP、公众号等自营平台销售,或者通过持牌的互联网保险中介平台销售,才适用此《办法》,个人在社交媒体上零星推销,则不在此列。
核心监管要点(重点解读)
非常详尽,以下是其最核心、最受关注的几大要点:
经营资质:持牌经营是底线
- 自营平台: 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必须持牌才能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没有牌照的机构或个人不得从事。
- 合作平台: 保险机构可以与互联网平台(如电商平台、生活服务平台)合作,但必须满足严格条件:
- 合作方必须是持牌的保险中介机构,或者是能够清晰界定保险产品责任的保险公司自营平台。
- 保险公司必须对合作方的销售行为进行全流程管控,包括宣传材料、销售页面、客户服务等,并对合作过程中的信息安全负责。
- 严禁与无资质的第三方平台合作,防止“P2P暴雷”等乱象在保险领域重演。
销售行为规范:严打销售误导
这是《办法》的重中之重,旨在解决“怎么卖”的问题。
- 信息披露透明化:
- 必须清晰、全面地展示保险条款,特别是免责条款、犹豫期、退保损失等关键信息。
- 不得使用“首月1元”、“XXX元保XXX万”等容易引人误解的标题和口号。
- 保费测算、利益演示等必须有明确的假设条件说明,不能只展示最好的情况。
- 禁止强制搭售:
- 不得将保险与其他商品或服务强制捆绑销售,必须给予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 不得默认勾选、一键购买等剥夺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设计。
- 投保流程可回溯:
- 必须对销售关键环节(如确认阅读条款、健康告知、保费试算等)进行录音录像或留存电子痕迹,确保“过程可记录、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认定”,为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供证据。
- 适当性管理:
必须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客户,不能向老年人推荐高风险的投连险。
产品与服务要求:保障是根本
- 产品导向: 鼓励发展保障型互联网保险产品,如健康险、意外险、车险等,满足人民群众的刚性需求。
- 服务能力匹配:
- 保险公司必须具备与互联网业务规模相匹配的核保、理赔服务能力。
- 不得因为“互联网”就降低理赔标准,必须明确并公开理赔流程、时效和标准。
- 鼓励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理赔效率,如“一键理赔”、“秒级到账”等。
信息安全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 数据安全: 保险机构必须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确保客户信息安全,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 隐私保护: 收集和使用客户信息必须获得客户明确同意,不得过度收集。
- 投诉处理: 必须建立便捷、高效的投诉处理渠道,及时响应和解决消费者的合理诉求。
地域限制:打破“网网壁垒”
这是《办法》的一大亮点,旨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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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险: 对人身保险(如寿险、健康险、年金险)的互联网销售不再设地域限制,只要保险公司符合条件,就可以向全国任何地区的客户销售。
- 财产险: 财产保险和部分短期健康险/意外险,仍可以跨区域销售,但需符合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监管要求。
- 意义: 这打破了过去保险公司只能在注册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开展业务的限制,让消费者可以方便地购买到全国最优的保险产品,也促进了保险公司的良性竞争。
《办法》的影响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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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消费者:
- 权益更有保障: 销售误导得到遏制,信息更透明,理赔更规范。
- 选择更自由: 可以突破地域限制,在全国范围内挑选心仪的保险产品。
- 体验更优化: 合规的互联网平台会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线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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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险公司:
- 合规成本上升: 需要投入更多资源完善系统、加强管控、改造流程。
- 竞争格局重塑: 那些依赖“野蛮生长”模式的机构将被淘汰,真正有实力、重合规、有服务能力的公司将获得更大发展空间。
- 促进数字化转型: 倒逼保险公司提升科技能力,优化线上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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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平台:
- 合作门槛提高: 与保险公司合作的平台必须是持牌中介,小平台、非正规平台将被排除在外。
- 责任更加明确: 合作平台需要承担相应的销售合规责任,不再是简单的“流量贩子”。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是一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与“严守风险底线”并重的纲领性文件,它没有“一刀切”地禁止互联网保险,而是通过“持牌经营、严控销售、保障服务、保护权益”四大支柱,为整个行业划定了一条清晰的“跑道”。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这意味着一个更加透明、公平、规范的互联网保险市场正在形成,在购买互联网保险时,应优先选择保险公司官方自营平台或大型、合规的互联网保险中介平台,仔细阅读条款,对“低价噱头”保持警惕,从而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