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这个概念在中国作为一个官方和主流的提法,其标志性的时间点是2012年,但它的萌芽和早期实践要更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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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从三个阶段来理解这个概念的提出和发展:
第一阶段:萌芽与早期探索(约2005年 - 2011年)
在这个阶段,“互联网金融”这个词还没有被广泛使用,但相关的业态已经出现,只是通常被归类为“电子银行”或“金融互联网”。
- 时间点:以2005年前后为代表。
- 主要特征:
- 传统金融机构的线上化:各大银行开始推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传统的存、贷、汇等业务搬到互联网上,这是金融的“互联网化”,即“金融+互联网”,本质还是金融。
- 第三方支付的兴起:以支付宝(2004年成立)和财付通(2005年成立)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出现,它们最初是为了解决电子商务中的信任问题(担保交易),但后来逐渐成为所有线上支付的底层基础设施,为后来的互联网金融爆发奠定了基础。
- 概念状态:此时还没有形成“互联网金融”这一独立的、系统性的概念,人们更多地谈论的是“网上银行”、“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
第二阶段:概念的正式提出与爆发(2012年 - 2025年)
这是“互联网金融”概念被正式命名并迅速火遍全国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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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性时间点:2012年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谢平的论文:被认为是“互联网金融”概念的源头,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时任中国投资公司副总经理的谢平发表了名为《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的论文,他在论文中首次系统性地提出了“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将其描述为“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
- 概念核心:谢平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作为实现金融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它具有支付便捷、资源配置效率高、信息透明等优势。
- 影响:这篇论文迅速在金融界和互联网界引起巨大反响,“互联网金融”这个词开始被广泛使用和讨论,成为一个热门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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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发式发展(2025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
- 在谢平概念提出后,各种互联网金融业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市场迎来了爆发式增长。
- 主要业态:
- P2P网络借贷平台:如陆金所、人人贷等,为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直接借贷服务。
- 众筹平台:如众筹网、点名时间等,为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 互联网基金销售:以余额宝(2025年6月推出)为引爆点,它将货币基金销售与互联网支付无缝结合,让“零钱理财”成为全民现象,极大地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普及。
- 互联网保险:众安在线(2025年成立)作为国内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成立,标志着互联网保险进入新阶段。
- 政策认可:202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首次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写入其中,这标志着互联网金融获得了国家层面的正式认可和政策鼓励,其地位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第三阶段:规范发展与强监管(2025年至今)
在经历了野蛮生长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开始暴露,尤其是P2P平台跑路、非法集资等问题频发,监管开始全面介入。
- 时间点:以2025年7月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标志。
- 主要特征:
- 监管框架建立:上述《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多种业态(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并确立了监管分工。
- 专项整治:从2025年开始,国家开展了为期数年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P2P网贷、现金贷、第三方支付等领域。
- 概念演变:随着监管的深入,“互联网金融”这个词的使用频率有所下降,取而代之的是更强调风险控制和合规性的“金融科技”(FinTech),以及后来在中国更受推崇的“数字金融”,这些概念更侧重于技术本身(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对金融业的赋能,而非模式上的颠覆。
| 阶段 | 时间 | 关键事件/特征 | 概念状态 |
|---|---|---|---|
| 萌芽期 | 2005年 - 2011年 | 网上银行、支付宝/财付通诞生 | “金融互联网化”,无“互联网金融”提法 |
| 提出与爆发期 | 2012年 - 2025年 | 谢平提出“互联网金融”概念(2012年) 余额宝引爆市场(2025年) 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 |
概念正式提出并成为主流热词 |
| 规范监管期 | 2025年至今 | 《指导意见》出台,专项整治启动 | 概念弱化,转向“金融科技”、“数字金融” |
回答“互联网金融概念什么时候提出”:
- 源头:2012年,由谢平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一文首次系统提出。
- 官方与市场普及:2025年至2025年,通过余额宝的爆发和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该概念被正式确立并广为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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